清新林字〔2016〕54号
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2016年
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方案的通知
各林业站:
根据清新区安委会《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清新安委〔2016〕4号)文件要求,我局制定了《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201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方案》,现将《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《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201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
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方案》
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
2016年6月1日
附件:
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201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方案
为深入组织开展201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,在全系统及涉林行业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,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,根据《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清新安委〔2016〕4号)的部署要求,结合本系统实际,制定《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201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方案》。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,以及省、市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围绕“强化安全发展观念、提升全民安全素质”主题,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,强化安全意识,普及安全知识,弘扬安全文化,提高安全素质,促进安全发展,为建设幸福清新、平安清新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。
二、活动主题
强化安全发展观念、提升全民安全素质
三、活动时间
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时间:6月1日至30日。
四、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主要内容
(一)开展“林木采伐安全生产宣传”活动
区林业局联合相关林业站,以分片形式,开展林木采伐安全生产宣传活动,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和业务工作实际,向伐区负责人、采伐作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等,就林木采伐安全生产问题接受从业人员的咨询,现场解答从业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,从源头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(二)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“安全生产宣传”活动。
区林业局联合相关林业站,以分片形式,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,向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负责人、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等,就安全生产问题接受群众咨询,现场解答从业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,通过宣传教育,提升全民安全素质。
(三)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。区林业局联合相关林业站,组织开展林木经营加工企业应急演练,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五、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主要内容
(一)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活动。本系统相关部门及林业站,要结合实际,集中时间和精力,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,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。实现“三个促进”,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;促进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,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;促进安全监管部门强化自身建设,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。
(二)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。各林业站要坚持贴近实际,注重实效的原则,组织开展应急演练,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(三)开展“身边隐患随手拍”活动。动员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、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平台,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。
六、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局各股室、各林业站要提高认识、统一思想,将开展好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,加强活动组织工作,细致谋划,精心部署,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。
突出主题。“强化安全发展观念、提升全民安全素质”是今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主题。系统各部门要围绕主题,努力扩大影响,推动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